三江国旅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导游讲解培训实习协议书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导游服务实习协议书

 

甲方:湖南省岳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乙方:岳阳三江国际旅行社

 

湖南省岳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为推进国家卓越学校建设,更好地培养旅游方向专业人才,实行校企合作开展学生实习工作;岳阳三江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乙方)为扩大业务范围,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在岳阳县境内设立门市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学生实习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贺坪路临街提供一个门面作为乙方办公及经营所需场地,如果业务扩大,在可能情况下,再为乙方提供一个相邻的门面。

2、甲方确保水电安装到达乙方办公经营场所,场所内的水电安装则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按照水、电表以自来水部门及电力部门的标准收取水电费。

3、甲方每届学生按照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乙方应知晓)在三年内按规定的时间到乙方场地进行见习、专业实习和顶岗实习,在每批次的见习、专业实习和顶岗实习过程中,乙方应当配备专业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其中,见习阶段按照每批10人配备1名技术人员的标准配备;专业实习阶段按照每5名学生配1名技术指导人员标准配备;顶岗实习阶段按照每3名学生配1名技术指导人员配备。见习、专业实习和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发生的所有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乙方提供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及其因此发生的其他相关事故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顶岗实习期间,乙方按照试用员工标准为甲方学生支付工资。

     4、甲方在进行旅游专业教学改革时,乙方应给予支持和帮助,具体包括:配合甲方召开会议、进行市场调查;为甲方提供专业技术指导人员和所有员工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帮助甲方一起制定完善旅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派优秀技术专家参与旅游专业教材的编写;为甲方见习、专业实习和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日志填写、鉴定、签字盖章;每年接纳1-2名旅游专业教师的短期(1-2个月)培训;配合甲方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兄弟单位的参观学习;甲方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支持。

5、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特别紧急的任务提供人力资源支持,乙方按照员工标准支付工资。

6、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 一千二百 元合作租金,每年分中期和末期两次上交,每次各交一半,以支持甲方事业发展。

7、乙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犯,造成的物资损失照价赔偿,违纪违法事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乙方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甲方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正常的生活秩序。

9、乙方所使用的场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如因生产需要欲对场地进行改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10、甲方用于学生实习的服装、器材等存放在乙方场地,乙方要帮助维护并妥善保管。

    11、在价格和质量同等的情况下,甲方旅游业务要优先乙方。

12、乙方在经营期间,在甲方的允许下进行改造所产生的固定资产,合同解除时在不影响甲方资产安全和整体布局的情况下可以撤走,如果乙方没有撤走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撤走,甲方不负责该部分资产的赔偿,并视为乙方遗弃资产处理;如果甲方愿意买下该部分资产,则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部分或全部甲方提供的场地给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二、关于违约处理

1、双方签字生效后,如有一方违约,则按违约时起至合同结束时间段内的经济效益赔偿对方。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此协议有效期     年,自签字之日生效,      年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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