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县职专〔2018〕5号
各处室、教学部:
根据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对《绩效工资发放整改方案》、《教研成果奖励细则》、《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经职代会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绩效工资发放整改方案
2.教研成果奖励细则
3.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分办法
岳阳县职业中专
2018年12月16日
附件1:
绩效工资发放整改方案
根据中组部和人社部《关于加强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精神,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贯彻按劳分配、效益优先的原则,建立公正、规范、科学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实施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遵循“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绩效工资计算
1.标准课时:根据岳县人发(20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我校教师每周12节课、加早晚坐班各一次为标准工作量。
2.课时费:专任教师每周6节课为基础课时,不计校内绩效。7-12节30元/节,周课时12节以上,超过部分35/节,早班15元/次,晚班30元/次;凡拿取位工资与已补助岗位工作量的管理人员实际上课课时费20元/节,早晚班补助不变(岗位补助标准量以下的实际上课课时费按30元/节计)。升学部1、2年级教师课时费在此基础上上浮10%/节,高三任课教师在此基础上上浮15%/节,早晚班补助不变。
3.校级领导、处室主任、安全、项目、督导办主任、团委书记按取位计发绩效工资:校长取全校绩效工资第30位,其他校级领导取第30位的90%,两部主任取第30位的80%,其他处室主任取第30位的70%,安全、项目、督导室主任、团委书记取第30位的60%。鼓励行管人员进课堂,行管每周上课节数规定:校级领导3—5节、处室主任与学部主任4—6节,学部副主任与处室干事6—8节,原则上上课节数不能超过上限。其他行管与服务人员按工作量计发绩效工资。
4.专任教师岗位职责按教务处教学常规办法执行,其他非教学岗位工作职责见附件。
5.出勤奖、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体育教师出操津贴按原相关制度执行。
6.校级名师津贴按《学校名师岗位津贴制度》执行。
7.退线领导(指县组织部行文领导)按相关文件执行。
8.在上课期间由学校派出进修或培训的教师,绩效工资按一个标准量计算,交通、食宿补助按《学校培训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寒暑假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
三、特别说明
1.行政、服务管理岗位所有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已经计算相应工作量,凡学生成建制在校期间,所有处室岗位在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事项不再计算加班补助或值班补助;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部(或系)每天需安排一人协助行政值班。
2.升学部周日补课、放月假补课及寒暑假补课,计算出勤补助、课时补助、班主任管理补助,补助标准由教务处制定,交由校长会审核后按标准发放。补课期间管理服务人员从紧预先安排,享受补课教师日平均工资。
3.其他县级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诸如文明县城创建、卫生县城创建、扶贫工作以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参与人员的补助交由校长会决定后按实际情况发放。
4.校级领导分管工作,一经校长会研究决定,不论工作性质如何,工作繁重怎样,一律不予考虑补助的增减。
5.各部门相关工作因工作性质、时段、工作量、缓急程度确实需要加班的,由各处室填报加班审批表交由主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后,按审批结果计算加班补助。
6.后勤处、学生处、教务处、督导室、各学部(或系)工作人员早晚班、处室(学部或系)值班不再计算早晚班补助与值班补助。梦园管理岗位合并到学生处,梦园门卫职责需等同于学校南北面门卫职责,交由学生处管理考核。
7.招生就业处、培训部工作人员无论双休或寒暑假外出考察、安置学生就业、举办相应培训班不计算假期加班补助。
8.所有拿取位、取量工资的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工作的,就最高岗位课时费或取位数计发基本绩效,第二个岗位按该岗位标准量的50%计发,第三个岗位不予计发(含班主任岗位)。
9.技能竞赛、文明风采大赛、创业大赛、高考、招生、项目、教学科研奖励方案由教务处制定,交由校长会审核通过后按方案执行。
10.任何会议禁止发放会议补助,班主任协助相关处室的注册、体检、各类考试报名、信息收集、常规活动组织等不予计发补助。
11.专任教师及兼课的行管服务人员课时费由各学部造表交工资核算人员汇总,其他人员由工资核算员按本办法核定工作量直接计算绩效工资,学校工资核算员不再接受各处室的各类补助造表。
附件2:
教研成果奖励细则
1.科研成果
(1)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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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国家级 (部级、教育学会) |
省级 |
市级 |
县级(含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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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
优秀课题 |
结题 |
优秀课题 |
结题 |
优秀课题 |
结题 |
优秀课题 |
|
|
科研经费 |
4000 |
5000 |
3000 |
4000 |
2000 |
3000 |
800 |
1000 |
|
资助课题另奖励资助经费的20%。 |
||||||||
(2)教育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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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国家级 (部级、教育学会) |
省级 |
市级 |
县级(含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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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三 |
一 二 三 |
一 二 三 |
一 二 三 |
|
|
成果 |
9000 8000 7000 |
6000 5000 4000 |
3000 2000 1000 |
500 300 200 |
注:此项奖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出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奖金为团队奖金,原则上主持人占50%,其它参与者占50%,具体由主持人分配。
2.论文
(1)发表论文(指公开发行的正规报刊、杂志)(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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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 |
一般期刊 |
教育系统内部公开发行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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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 |
800元 |
200元 |
注:同篇文章取得多次奖项只计算最高项。
(2)获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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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国家级 |
600 |
400 |
300 |
|
省级 |
300 |
200 |
150 |
|
市级 |
150 |
100 |
50 |
注:同篇文章取得多次奖项只计算最高项,学会、年会论文将一个级别计算;已发表论文不参与此项评奖。
3.教师教学竞赛或专业教师技能比武奖(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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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国家级 |
8000 |
6000 |
5000 |
|
省级 |
4000 |
3000 |
2000 |
|
市级 |
2000 |
1000 |
500 |
|
县级(含校级) |
400 |
300 |
200 |
注:该奖项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且通过学校批准的竞赛奖项,包括金鹗杯竞赛和信息化教学竞赛,同类奖项取最高级奖励。说课比赛、多媒体等非现场授课的竞赛降1-2等级计奖。
4.“双师型”教师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奖励
|
级别 |
技师 |
高级技师 |
|
金额 |
800 |
1000 |
注:职业资格证与教师任教专业相符,且同级只奖一次。
5.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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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专著出版 |
主编出版 |
参编出版 |
校本教材 |
|
金额 |
10000/本 |
5000/本 |
500元/人 |
3000/本 |
注:教材必须与教师任教的专业课程有关,字数在8万字以上,两个主编时折半奖励,副主编视同参编。
6.辅导学生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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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发表文章 |
300/篇 |
200/篇 |
100/篇 |
50/篇 |
注:必须是教育部门组织的,或正规刊物发表的方可计算奖金。
7.名师项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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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
5000 |
3000 |
2000 |
300/月 |
注:校级名师基础奖励300元/月,具体执行校级名师管理办法;国家、省、市级名师奖为一次性奖励。
8.学历提升奖
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毕业后签五年服务合同获硕士学位证书奖1万元。
9.“三大赛项”教师辅导奖
(1)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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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国家级 |
10000 |
8000 |
7000 |
|
省级 |
6000 |
4000 |
3000 |
|
市级 |
3000 |
1500 |
1000 |
注:奖金以参赛项目为单位、按获奖人数累计,奖励到项目指导老师(组);同一项目的技能竞赛在不同层级获奖,取最高级奖励。该奖项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奖项,其他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参照降1-2级执行。所有奖项凭证书和文件计奖。
(2)创业大赛和文明风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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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国家级 |
8000 |
6000 |
5000 |
|
省级 |
4000 |
3000 |
2000 |
|
市级 |
2000 |
1000 |
500 |
注:此项奖属于教育部门组织的黄炎培创业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其他部门组织的赛项参照降一级执行,单项个人赛折半执行。
10.市专业技能抽测和省文化课统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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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技能抽测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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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3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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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统考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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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科 |
5000/科 |
3000/科 |
注:按文化课程、专业组奖给教学团队。
附件3:
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分办法
姓名: 拟申报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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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评分标准值 |
备 注 |
评分方式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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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
1.思想不健康,明显违背校纪校规(受到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罚的); 2.严重体罚学生,造成后果(致伤、残)的且使学校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的; 3.不听从劝告,有赌博等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抓获的; 4.考评中无理取闹,出示材料弄虚作假、挟私报复的。 |
此项目为一票否决项目,不计分,暂停一年职称晋升。 |
由学校纪委提供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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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识水平 (10分) |
1.学历:本科6分,研究生10分。 2.职业资格证:取得技师级计2分;高级技师级计4分。 |
1.本科学历为合格学历,技师级为合格职业资格; 2.按最高学历和最高职业资格计分; 3.该项满分10分。 |
本人提供证书,教务处负责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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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职限 (30分) |
1.任现职年限每年1分,工龄每年0.5分。 |
1.该项满分30分。 |
由学校人事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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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工作) 常规 (30分) |
1.教学人员按《教学人员教学常规考核方案》考核分数的30%计分; 2.非教学人员按《管理人员工作常规考核方案》考核分数的30%计分。 |
1.35岁(含)以下教学人员每期上教研课1次、35岁以上每年上教研课一次作为教学常规的“一票否决”项目,违者不计分; 2.以当年数据为准; 3.该项满分30分。 |
由教务处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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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业绩 (25分) |
年度 考核 |
年度考核合格计1分,评为“优秀”的一次加1分。 |
1.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 2.该项满分5分。 |
由办公室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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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竞赛 |
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教学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获县级(含校级)获一等奖计1分,其它等级计0.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计3、2、1分,省级及以上计5、4、3分。 |
1.任现职以来的每年累加; 2.每年选最高级别计分; 3.该项满分5分。 |
本人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教务处负责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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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赛”及“对口升学” |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技能竞赛、黄炎培创业大赛和文明风采活动获奖,国一、二三计5、4分,省一、二三计4、3分,市一、二三等计3、2分;县级(含校级)计1分。 2.对口升学每个本科计1分。 |
1.任现职以来的每年数据累加; 2.每个小项每年选最高级别计分; 3.对口升学加分仅限高三任课教师,且周课时数不少于2节,不含班会、卫生和自习课; 4.该项满分5分。 |
本人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负责相应赛事组织工作的处室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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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 |
任班主任一年计1分,被评为“十佳”一次加计0.5分。 |
1.任现职以来的数据为依据,可以累加; 2.该项最高得分5分。 |
本人提供有效证书,学生处负责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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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教改成果 |
1.著作:主编5分、参编2分; 2.课题:国省市县(含校级),主持计5、4、3、2分,参与计1分; 3.论文:发表核心期刊计2分,普通期刊1分;获奖论文0.5分。 |
1.任现职以来的每年数据; 2.每个小项每年选最高级别计分; 3.成果与教师任教课程相关; 4.此项最高得分5分。 |
本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教务处负责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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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5分) |
专家 |
省市县教育专家计3、2、1分。 |
1.各子项选最高级计分,不累加; 2.此项荣誉不得与前面有重复; 3.此项最高得分5分。 |
本人提供相关文件,教务处负责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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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 |
省级名师(含省级名师课堂、省级专业带头人)计3分、市级名师计2分、校级名师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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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荣誉 |
县(含校级)、市、省、国家级荣誉项分别计1、2、3、4分。 |
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办公室负责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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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中所需材料和证书,必须是原件、原始材料,否则一律不计分;
2.当年参评专业由校务会表决通过决定;
3.推荐上的教师如连续两年不能通过评审,下一学年不予参评;
4.评分出现同等分数,以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相同,校龄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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