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职业中专师生结核病筛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减少学校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在校园传播蔓延,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湖南省入学新生肺结核査工作实施方案》(湘卫疾控发〔2018〕4号)、《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重点环节防控的通知》(湘教通〔2020〕160号)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做好入学新生、高三年级以及教职工的筛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筛查目的

科学、规范、稳妥、有序地开展师生肺结核筛查工作,尽快筛查出结核澘伏感染者与肺结核患者,对于结核潜伏感染者进行预防性治疗,对于筛查中发现的肺结核病例,通过隔离与规范化治疗,减少学校内的传染源,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和蔓延,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汪东九校长

副组长:李毓东、余艳智、李美波、梁先叨、晏菊梅、胡焱华

  员:王绪华、袁朝辉、尹建军、汪正利、邓卫军、方卫、余伟、余扬中、邹武贤、张宇、易石建、许郑军、徐枭雄

(二)成立工作协调小组。

 长:余艳智副校长

副组长:王绪华、袁朝辉、尹建军、汪正利

 员:邓卫军、方卫、易石建、许郑军、徐枭雄

办公室设学生处,负责本次学校结核病筛查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宣传、数据汇总统计、报告、总结。筛查后续病例的诊断、治疗追踪、以及负责全程筛查工作协调等。

三、筛查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和《肺结核诊断》(WS288-2017)的相关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

 (二)分类管理,密切协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教体局、县卫健局统一部署筛查工作,在县疾控中心具体指导下,学校必须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师生结核病筛查工作。

(三)知情同意,稳妥有序积极开展筛查前期动员,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对师生开展结核筛查工作,确保筛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筛查对象

全校入学新生,高二年级进入高三前学生、复读学生及全体教职员工。

五、筛查方法与流程

学校对家长和教职员工发放《结核菌素检查告知书》,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对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PPD≥15mm)和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安排到定点医院(岳阳县人民医院)完善其他检查。

流程如下:

 

 

 六、收费标准

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50元/人。胸部X光片:45元/人。本次肺结核筛查费由县教体局向县政府申请解决,不再向师生收取。

七、筛查时间与地点

9月21、22日全校分系部进行筛查,具体安排如下:

9月21日上午8点10分开始信息系学生在系部教学楼318教室进行筛查;

9月21日上午8点10分开始机电系学生在强技楼207教室进行筛查;

9月22日上午8点10分开始商贸系学生在志技楼206教室进行筛查;

9月22日上午8点10分开始全体教职工在学校多媒体一教室进行筛查。

9月24日上午进疾控中心医生将班对21号做了实验的机电系、信息系学生进行结果检查,各班检查具体时间由系部统一安排。

9月25日上午疾控中心医生将对22日做了实验的商贸系学生进行结果检查,各班检查具体时间由系部统一安排。另所有教职工的实验结果检查将在25日上午第一、二节课在学校多媒体一室进行。

八、具体组织与职责分工

一、学生处负责方案制定、学生筛查数据汇总及与疾控部门协调工作;

二、学校办公室负责筛查工作通知的发放、筛查过程摄影及通知、组织行管科教师按时进行筛查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通知组织三系部教师按时进行筛查工作;

四、后勤处负责通知组织食堂、商店工作人员按时进行筛查工作;

五、工会与督导室负责全体教职员工筛查情况督查与数据汇总工作;

六、各系部负责按时有序组织各班学生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筛查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落实分类管理

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下发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对师生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由汪东九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余艳智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安排专人负责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方案和流程,切实做好家长及学生的告知和说明,确保筛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统计报送

筛查前,各处室、系部、班要核准学校入学新生、高二年级进入高三前学生、复读学生及教职员工信息,报送学校学生处安全办。

(三)强化督查问责

学校纪委与督导室对筛查工作开展联合督查、现场指导和评估,确保筛查工作有序开展。对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处室、系部、班级,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追踪管理

1.单纯PPD试验强阳性者,加强健康教育,学生在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下可以预防性服药治疗。未接受预防性服药者应在首次筛查后3个月末、6月末、12月末分别到定点医院自费进行一次胸部X光片检查。

2.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病患者到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经定点医院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将检查结果通知家长,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报告、治疗和休复学管理。

 

岳阳县职业中专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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